紹興越城區有個陽光城檀悅小區,李女士是疊墅區的業主。她反映,他們正在使用的地下室,被開發商賣給了別人。
紹興陽光城檀悅業主 李女士:“沒有公開售賣,都是私底下售賣的,打電話給下疊的業主,問你要不要,價格是一房一價,不同的地下室有不同的價格,大概是二十萬到二十五萬之間,我這個地下室也在其中的價格當中,是二十萬?!?/p>
紹興陽光城檀悅業主 趙女士:“我老公也接到了,說地下室要不要買,二十多萬吧,什么東西都沒有,只有一張紙,使用權?!?/p>
李女士介紹,自己的買房過程分為兩個階段,2019年來看房時,銷售說下疊不帶地下室,她和丈夫就放棄了。等到2020年再來看房,銷售改說法了。
紹興陽光城檀悅業主 李女士:“有地下室,而且把我們帶到地下室看過?!?/p>
李女士說,當時銷售還給他們發了地下室的圖紙,雙方談攏后簽了合同,買了一套下疊,總價500多萬,兩口子挑了正好位于房子下方的地下室,層高近五米。
紹興陽光城檀悅業主 李女士:“我們疊墅所有的面積都是統一的,我們的價格跟中疊上疊價格會有差異,跟中疊相差在一百萬左右,跟上疊比的話,是六十萬到八十萬的價格,這個差價當然是差在花園跟地下室了,因為花園就幾十平方?!?/p>
李女士說,去年收房前,有下疊業主被開發商告知,地下室不能贈送了,得買。在下疊業主多次反映后,收房時除了房子的鑰匙,他們還拿到了地下室的門卡。地下室和下疊并不相通,業主可以通過電梯或者樓梯,下到負一層進入地下室。
李女士說,在這期間,他們換了地下室的門鎖,也沒人干預過。
紹興陽光城檀悅業主 李女士:“這個房子是買給公婆住的,老兩口,不打算裝得非常豪華,就是堆堆雜物,我們在使用過程中,都是非常正常使用的?!?/span>
李女士說,4月9號,她得知地下室被開發商拿出來售賣,而且她家在使用的地下室已經被賣掉了。
紹興陽光城檀悅業主 李女士:“要求撤銷開發商和中疊鄰居,簽署的地下室的轉讓協議,第二,開發商坐下來跟我們重新協商,地下室使用權是否歸我們,是否有償使用?”
紹興陽光城檀悅開發商 任經理:“我大概知道了,但是我是營銷的負責人,有媒體發言人制度?!?
后來,任經理再次聯系記者,說是獲得了公司授權來回應這件事。他表示,在陽光城檀悅的銷售期間,他們一直沒有賣過地下室,也沒有表示過地下室可以給下疊業主使用。
紹興陽光城檀悅開發商 任經理:“那個卡是普通的門禁卡,在前期交房時,為了方便業主打開單元門禁,統一開通了門禁權限。不僅是下疊業主,中疊上疊業主也是可以打開的,后期物業在集中裝修期后,把權限重新設置了?!?/span>
任經理表示,房產公司擁有地下室的使用處置權,之所以在房子交付一年后把地下室拿出來售賣,是出于公司的銷售政策考慮。小區一共有四五十個地下室,目前基本售完。李女士正在使用的地下室,確實已經賣掉了。
紹興陽光城檀悅開發商 任經理:“物業不僅僅是這個業主,其他業主也溝通過,我們沒有去強制執行這個事情,現在面臨地下室的交付,接下來會處理這個問題?!?/p>
李女士不接受開發商方面的回復,考慮向主管部門反映情況。
(內容來源:1818黃金眼)
作者:編輯:嚴心愉